关于开展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全面摸底排查,认真评估风险。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在去年11月份以来组织开展的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立即制定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追责、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城市桥梁等级、结构、临空高度、跨越地物类型(公路、江河、沟谷等)、护栏等级、护栏(含路缘石)形式等,迅速开展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摸清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风险隐患,组织专家或检测机构重点对城市快速路上的立交桥,以及跨重要节点、人员密集区、大江大河等易发生次生事故的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风险评估,并得出客观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打下基础。

制定改造方案,建立改造清单。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根据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城市桥梁设计规范》(GJJ11)中关于对城市桥梁护栏的设计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方案。城市桥梁升级改造要坚持“实事求是、一桥一策”的原则,切忌为追求“政绩”安排不切合实际的升级改造任务。未设置防撞护栏的城市桥梁,应当综合评估是否应当设置;已设置护栏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当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并升级改造。同时,各地要结合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方案,建立本行政区域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清单,并于2019年5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省住建厅城建处。

加强升级改造,确保运行安全。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结合城市交通实际,分轻重缓急,认真督导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责任、时限、措施和预案,倒排工期,挂牌督办,积极稳妥地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各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程跟踪把关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确保城市桥梁运行安全。凡列入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清单的城市桥梁,务必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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